2022年6月20日,上港集团安全监督部、出产事务部发布关于 逐渐加强上海港危化品集装箱安全办理的告诉,详细告诉内容如下。
为加强上海港危化品集装箱安全办理,逐渐提高港口危化品集装箱作业的安全性,依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要求,现关于进口危化品(列入《风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不受《世界海运风险货品规矩》约束)集装箱的临时性操作要求做如下告诉:
一、关于现在已卸船的危化品集装箱,船公司及署理(或客户)须书面阐明触及货品相关状况,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出具的危化品的风险特性分类判定陈述后,向上海市港航工作开展中心(电线)报备,经港航工作开展中心承认后,告诉各码头组织执行相关作业。
二、自2022年7月1日00时起,船公司及署理须于船只到港前24小时,以邮件方法向作业码头供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出具的待作业危化品集装箱的风险特性分类判定陈述,以及填写规范完好的港口风险货品作业申报单(详见:“附件1”,赤色部分为需求填写的内容)。
作业码头收到有关的材料后将上报上海市港航工作开展中心,经审批同意后组织执行相关作业。
作业码头将归纳有关信息,将其特定货品归类为最类似的某一类的风险货品类别,采纳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供给对应的港口作业及堆存等服务,并按相应类别的规范做计费。
三、为逐渐提高此类货品事务操作的快捷性及港、航两边互通协作功率,我公司将赶快研讨优化相关电子信息系统功用,到时请相关企业予以支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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