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7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7日透露,该省在省级督导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124项,已整改60项,整改完成率48.39%。内江市3家危化品企业因问题屡次出现,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立案查处,1家危化品企业被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2023年5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组织并且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闭环整改阶段。“这个有毒气体探测器现场怎么有读数?立马核实是否泄漏或者仪表发生故障……”阿坝州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在中石化自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交叉检查时现场发现的一幕。
“原料产品罐区围堤外的监控线路接线箱未采用防爆型接线箱……”四川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公司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自查。“此次自查,排查出7条安全风险隐患。”四川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称,今年已开展各项应急演练5次,现场安全检查150余次,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在宜宾,当地对7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也明确凡按要求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及时整改的可不予处罚,未按要求自查、问题隐患突出,将依法严肃查处。“水合肼液氨罐区气相管未设置远程开关阀,没办法实现事故状态下远程倒罐……”在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照专项检查表,紧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察觉缺陷隐患11项。
截至目前,四川企业自查发现隐患2411项,整改2051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4项,整改53项,重大火灾隐患16项,整改8项。
四川各地自查自检后,市(州)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交叉检查市(州)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组织实地检查。由乐山市和南充市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组成的专项交叉检查组走进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和罐区,仔细地了解罐区设备报警情况、查看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控视频和安全仪表仪系统。“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自查不充分、压缩机厂房有的阀门状态与实际状态不一致、未对工艺报警进行分级管理等问题隐患。”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召开总结会,对发现的15个问题隐患与企业交换意见,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交叉检查有利于消除相处时间长、抹不开面子监督的隐患,让各检查组放开手脚监督检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交叉检查有效揭露了一些长期存在而未被发现的问题。
在内江市,四川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轮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内江市中小油气储存企业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和专项排查整治。
在四川百川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联合检查组发现企业于6月8日在2号罐组外进行二级动火作业,但在中断动火作业1小时之后后未进行动火分析继续作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存在重大现实安全风险。检查组指出,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准则规范》施行已长达半年久,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组织相关企业宣贯培训及专家授课解读,而该企业也修订了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员工专题学习,但从结果上看,该企业上仍存在“走过场”现象。
为此,内江市对此前检查中多次提醒,变更仍然随意;长期整改,问题仍屡次出现,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3家危化品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对1家危化品企业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将“动真”“碰硬”,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执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守住公司发展的“底线”。(完)
① 凡本网标注明确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标注明确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标注明确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是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