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检网音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3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其间防爆灯具产品合格率为75%。
本次共检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40家公司制造的40种防爆灯具产品。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防爆灯具产品的产品标志、接地连接件、冲击、电气空隙和爬电间隔、电缆和导管引进设备、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实验、内部点着的不传爆、温度和热剧变、外壳防护等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有10种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隔爆接合面参数、冲击、外壳耐压实验、内部点着的不传爆、产品标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