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31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防爆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
本次共检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26家公司制造的26批次防爆灯具产品。
本次检查根据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维护的设备》、GB 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维护的设备》等规范的要求,对防爆灯具产品的防爆标志,正告标志,接地连接件,抗冲击实验,电气空隙、爬电间隔,电缆和导管引进设备的夹紧和密封实验(电缆夹紧实验、引进设备密封功能测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实验,内部点着的不传爆实验,温度、热剧变实验(温度测定、热剧变实验)等10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防爆标志,正告标志,接地连接件,抗冲击实验,电缆和导管引进设备的夹紧和密封实验(电缆夹紧实验、引进设备密封功能测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实验,温度、热剧变实验(温度测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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