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执法人员对某快递公司结尾网点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回放监控录像时发现该网点1月18日、1月22日、1月23日存在夜间室内充电状况,且充电区与操作区在同一场所内,未进行物理阻隔,涉嫌安全设备运用不契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状况。2024年1月25日,邮政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安全设备运用不契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状况依法予以立案查询,并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做出具体的查询问询。经查询,该网点有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若干,快递员发现操作场所内夜间较空,故而将车辆停放在室内进行充电。该充电区域场所未与快递日常操作等场所进行物理阻隔。3月8日,邮政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当事人在规则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建立。
当事人违反了《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规划、制作、装置、运用、检测、修理、改造和作废,应当契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及《邮政业安全出产设备装备标准》(YZ0139-2015)5.2.3的规则“拓宽型经营场所的充电区应与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阻隔,并具有防火防爆等设备”,构成了安全设备运用不契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行为。依据《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则,“出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查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装置、运用、检测、改造和作废不契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的”,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当即整改,中止室内充电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陆千元的处分决议。
本案案子来历为日常检查,当事人部属该结尾网点场所内还需展开装卸操作等作业,依据《快递经营场所规划根底要求》(YZ/T 0137-2015)3.5条的规则“拓宽型经营场所 除具有根本型经营场所服务功用外,还可满意事务操作、泊车及装卸、充电等其他功用要求的快递经营场所”,该结尾网点归于归于拓宽型经营场所,依据《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规划、制作、装置、运用、检测、修理、改造和作废,应当契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及《邮政业安全出产设备装备标准》(YZ0139-2015)5.2.3的规则“拓宽型经营场所的充电区应与其他区域进行物理阻隔,并具有防火防爆等设备”,执法人员依据《安全出产法》的相关规则对当事人进行了处分。
电动三轮车是快递小哥配送快递的首要交通工具。长期以来,快递电动三轮车充电不安全、充电慢、本钱高、续航短等困难一直存在,由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爆燃事端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要挟。快递处理场所内包裹堆积如山,易燃物品很多,一旦失火,火势简单敏捷延伸,难以操控。该网点经催促整改后,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协作装置充电柜。相较于传统的充电形式,“以换代充”形式具有安全、绿色等许多优势,提升了电动三轮车换充的快捷性、安全性,促进邮政快递业绿色安全开展。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