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63,132.24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8,855,119.79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868,376.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02,123,611.4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聚焦于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战略目标,为相关行业提供智能制造设备及解决方案。公司主业由传统制造业逐步转型为智能科技产业,向着高端装备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服务方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称由“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及证券代码“600525”保持不变。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应用领域,大致上可以分为消费类电子智能设备、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其他领域的智能设备。
运泰利作为智能装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精密检测设备、精密自动化组装设备,助力全球制造更智能更高效。为用户更好的提供自动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采用MCU、PLC、PC基于VB、VC开发平台等技术开发、设计各类自动化测试设备及自动化组装设备;研发具有专业性与行业通用性的标准自动化设备及标准软硬件模组嵌入式测试板块、通用测试及自动化控制软件平台,视觉平台等,打造核心软硬件竞争力。欧普菲主要提供多媒体交互测试平台、触摸屏性能检测系统以及AR/VR性能测试产品。
工业自动化设备及测试解决方案(消费电子产品及其核心零部件外观功能缺陷检测、尺寸测量、触感声学体验、人眼安全等)、工业自动化装配及测试解决方案、智能工厂行业装备与整体解决方案(标准高速在线式点胶机、插件机、分板机、智能仓储及物流系统)、芯片封装设备解决方案、自动化光学、摄像头模组标准测试平台、人机交互自动化检测解决方案(MMI及触屏性能测试、视觉及光学检测)。
承载该类业务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订单驱动制,即前期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研发设计、打样,在取得客户订单后组织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该类产品技术含量高,且大都为非标准化定制。
自动化设备制造业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基础保障,同时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近年来,为推进工业自动化进程,重塑我国智能制造的竞争优势,国家大力支持自动化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国务院推出的《中国制造2025》中强调,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制造融合发展,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近年来,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产品快速迭代升级,消费电子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消费电子制造业企业扩产需求明显增加。针对消费电子产品自动化测试设备的市场需求及产品性能要求也将持续增加,消费电子生产商对自动化测试设备的精密性、稳定性和耐用性等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高,自动化测试设备的生产经验、生产规模、产品品质及交货周期将逐步成为自动化制造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运泰利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提供自动化设备及相关产品解决方案,致力于高端产品的自动化组装及测试设备的开发制造,并为消费电子行业、汽车行业、新能源等领域提供优质可行的自动化解决方案,其技术领域涉及电功能测试、声学测试、振动测试、光学测试、视觉检测等,并在测试及自动化领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客户涉及消费电子、半导体、汽车新能源等领域,涵盖了大量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运泰利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满足行业需求,传递出“智能”和“创新”的价值理念,拥有出色的产品设计及生产供应能力,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在消费类电子测试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长园深瑞是专业的电力系统自动化和智能化知名品牌,其电网保护控制与自动化技术成功应用于全球30,000余座变电站,首创的就地化保护技术助力智能电网革新发展;70,000余台配网自动化产品应用全国,服务配电网智能化发展;多次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行业标准制定,在高端客户市场中标份额靠前;新能源领域技术与集成服务快速发展,累计服务装机容量超60GW;智能化工具系列产品提升技术可靠性及工作效率;智能一次设备系列产品凭借控制和保护技术优势赢得了客户高度认可。
长园电力主要产品1kV-500kV电力电缆附件、500kV及以下直流电缆附件、MMJ/EMT、高压柜、全密封全绝缘环网柜、柱上开关及一二次融合成套设备等;长园高能专业生产高电压复合绝缘子及其系列产品,为高压架空线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及电气设备配套元器件提供绝缘、支撑、定位的解决方案和服务;长园共创是电力安全防误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长园深瑞、长园电力、长园高能、长园共创的产品在智能电网各细分领域已取得了领先优势。产品应用从传统电力系统推广到新能源、节能、电动汽车充电、石油石化、钢铁冶金、轨道交通及电气化铁路等行业,推动能源利用更安全更方便。
电网保护控制及自动化(BP系列 母线保护装置/ISA系列 继电保护装置/PRS系列 高压/超高压继电保护及监控系统/安全稳定综合控制装置)、智能配用电、智能运维系统、新能源及智能用电(智能有序充电系统、直流充电堆系统、交直流一体充电设备、微电网及储能控制系统、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储能监控及能量管理系统等)、智能一次设备(输电在线监测产品、变电在线监测产品);电力电缆附件、复合绝缘子、智能电网防护产品。
子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获取订单之后进行生产(外部原材料采购,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集成或开发),对外进行销售。
智能电网设备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行业。基于“能源安全战略”和“碳中和”的背景,国家大力开发新能源和加速能源电力转型,推动新能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推动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的融合创新,电网行业以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快速推进数字化及数字新基建发展、推动能源互联互通等作为工作重点,指引行业发展方向。公司作为智能电网设备细分领域的领先者,将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布局。
运泰利在巩固传统测试及自动化设备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行业地位外,积极拓展汽车电子、新能源等应用领域。
长园半导体专注于光电测试与半导体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尤其在芯片高速取放与精密定位、高速精密取像与辨识、系统实时控制、芯片黏晶制程、物料供应与机电集成控制系统等。
长园和鹰作为服装行业自动化设备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裁床、铺布机、吊挂等标准设备。
长园天弓是专业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自2020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7长园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调整17长园债后2年的票面利率,2020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17长园债的票面利率维持为5.67%。
2、2020年6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17长园债”回售实施公告》并于2020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披露关于17长园债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2020年6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17长园债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回售有效登记数量1,000,000手,回售金额为1,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0年7月13日。本次回售之后公司将进行转售。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8月7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
2020年8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17长园债”转售实施结果公告》,17长园债完成转售债券金额600,000,000.00元,其中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转售债券金额0元,注销未转售债券金额400,000,000.00元。
3、2020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的公告》,对截至2020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长园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每手“17长园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56.70元(含税)。2020年7月13日,公司完成17长园债2020年付息。
1、2020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证鹏元出具的《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及《列入关注通知书》(中证鹏元公告【2020】29号)。因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经中证鹏元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将公司及公司发行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行业、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对公司及2017年公司债券的2020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评级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4日,中证鹏元出具了《关于调整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的公告》(中鹏信评【2020】跟踪第【1077】号),基于监管处罚对公司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事项,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由负面调整为稳定,同时将公司发行的17长园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内容详见2020年12月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18,768.97万元,同比下降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83.81万元。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在2020年复杂经济环境下,公司管理层继续深化落实“成为全球卓越的工业和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民族品牌”战略;坚持聚焦产业,稳健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巩固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确保主业更新迭代中的引领地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18,768.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83.81万元。
(1)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实现收入233,060.7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3.18%。
受益于消费类市场需求增长,运泰利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83,167.77万元。在传统电功能测试方面,通用性标准测试平台广泛应用,缩短交付周期的同时确保交付质量一致性,应用领域由笔记本拓展到智能音箱和平板电脑等;多款功能模块代替传统仪器,成功进入主要客户模组开发供应商清单并完成客户认证,为后续其他功能模块开发奠定坚实的基础;新一代自主研发的声学测试逐渐步入量产,自主开发的解码方案在多个项目中得到成功推广;振动测试完成了原有产品线更新迭代业务;光学检测迎来了产值近亿的量产项目,检测包括透明材料的外观及厚度检测、高光材料的外观尺寸检测、多色材料的色值检测以及高速多尺寸检测,后续将拓展到摄像头支架检测、卡托检测、耳机外壳检测等;光学测试完成第三代产品的量产工作,导入全新光电模组测试。自动化设备方面,基于客户需求,首次参与无线充电器自动化组装项目并顺利完成交付。在巩固传统测试及自动化设备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行业地位外,积极拓展汽车电子、新能源等应用领域。欧普菲的多媒体交互测试平台、触摸屏性能测试系统和AR/VR性能测试产品受益于消费类市场需求增长,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39,238.80万元,测试产品的竞争力和客户黏性得到增强。
长园半导体自主开发关于5G通讯芯片及半导体的封装设备(固晶机),已有中标并进行部分订单交付。此外,获得半导体企业芯片自动分拣机、封装产线自动化项目,逐步打开华东半导体市场。
长园和鹰受行业竞争环境影响以及受资产减值以及支付员工补偿等原因影响,本报告期亏损10,449.21万元。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人员/机构精简等措施降低运营成本,逐步改善经营状况。
此外,为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学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公司设立长园创新研究院,其以服务产业为目标,以智能工厂、智能测控为重点项目,设有软件、测控技术、新能源等多个研究分所,负责研发项目落地产业。
(2)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368,446.21万元,同比增长5.09%。
在国家倡导创新驱动发展、电网坚持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的大背景下,长园深瑞参与承担了 “电力芯片关键技术及核心器件国产化”等多个国家重大核心科研项目;实现全系列自主可控保护监控设备研制和全电压等级挂网;伴随电网运检智能化升级,长园深瑞深化推广“智能安措”及“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主辅设备监控系统完成多省布局,输电线路智能监测系统全面工程应用,有效促进主网运检水平优化提升。报告期内,长园深瑞合同额与利润稳定增长。电网主网保护自动化业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智慧用能多行业拓展,广州某电厂储能黑启动项目并网成功,属全国首例;充电设施电网中标份额领先,完成前海供电“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新能源领域,聚焦多能互补与源网荷协控定制化服务,实施福建等多个海上风电和储能标杆项目;中标福清核电PT改造项目,实现核电EPC业绩突破;新产品方面,已中标智能辅控、就地化保护、变电在线监测系统;海外直销方面,东南亚首座模块化变电站项目马来西亚33kV模块化变电站成功交付,印尼电网首个高压变电站实现中标开局;市场拓展开发方面,综合能源项目、微网系统、碳交易、能源审计等扩大布局。
长园电力电缆附件中标份额稳居行业前列。新产品方面,直流10kV电缆附件实现中标突破,智能接地箱和测温插拔头、常压密封柜和标准化环网柜等在多地中标;在新市场开拓方面,轨道交通取得重大突破,MMJ及220kV产品均实现中标,220kV电缆附件首次在新建海上风电项目应用,冶金石油石化取得一定进展。长园高能复合绝缘子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电网市场排名前列,铁路市场中标金额稳中有增。海外市场同比大幅增长,中标津巴布韦复合变电站支柱项目;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熔断器复合绝缘子已进入批量供货;复合空心套管绝缘子项目已经实现内径330及以下产品批量生产并完成交付。
长园共创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47,296.75万元。电网市场,检修防误及智能解锁系统同比大幅增长;轨道交通市场稳步推进,已在25个城市得到应用;石油石化市场发展良好,长庆油田调控一体化在线防误系统项目通过验收,融合集控、蓝牙、五防的综合系统,开创了石油石化行业防误新模式,奠定了公司防误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的领先地位。此外在发电市场、工矿市场、通信行业等领域广泛布局。
(3)报告期内出售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公司长园长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长通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长园长通90%的股权作价8,28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长通合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园长通的股权。至此,公司进一步实现了产业聚焦。
为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9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合并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合并报表格式的通知,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2020年4月29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10月29日、2020年2月22日及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现将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施行日2021年1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且本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63,132.2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8,855,119.79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868,376.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02,123,611.4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基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条件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注: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第22号规定,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应收款项融资的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128.33万元,主要包括长园和鹰计提2,933.30万元,长园深瑞计提2,506.96万元,珠海运泰利计提926.20万元。
2020年度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47.50万元,主要为公司对在手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57.54万元,主要为对华美迅达电力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包括上海国电计提1,192.85万元、罗宝投资计提608.01万元;集团总部本年转回坏账准备1,252.84万元(主要是收到罗宝恒坤公司款项)。
2020年度长期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1,373.38万元,主要是长园和鹰收回融资租赁款。
2020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5,819.08万元,主要包括长园和鹰计提3,068.87万元,长园深瑞计提2,813.62万元。
公司聘请北方亚事、深圳中洲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明确约定该项评估用于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重要环节予以必要的复核,严格遵守测试程序,充分评估相关减值金额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及时将商誉减值信息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对长园天弓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13.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年合并报表中利润总额11,992.92万元,减少商誉213.85万元,减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等应收款项5,912.49万元,减少其他综合收益47.50万元,减少存货5,819.0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以上商誉和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年度不可转回。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合理,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合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传线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4月23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收到以下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204.32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杨诚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吴启权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吴启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经核算后确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80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共计265万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发放及2021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发放及2021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发放及2021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各项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董事、高管2020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形成董事、高管2020年度年终奖发放方案,董事同意前述方案。2020年度,公司现任及离任董监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合计金额为1,621.96万元,具体如下:
注: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2020年初发放的2019年度年终奖、2020年工资;上述薪酬系任职公司董监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2021年,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2万元/月。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感性指标和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做综合评分考核确定。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2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65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研究并向董事会汇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管支付的薪酬符合年初制定的政策及考核标准,公司2021年董监高的薪酬方案制定客观合理,薪酬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全景网与上证e访谈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23:59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2020年度公司业绩及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全景网与上证e访谈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3、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出席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先生、副总裁朱晓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财务负责人姚泽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7日相应时间段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网() 及“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直接参与公司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23:59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网络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类合法合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63,132.2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08,855,119.79元,加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868,376.0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02,123,611.4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意见:为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条件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赞同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合理,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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