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大众的告发视频,视频显现:3月17日晚23点50时分,在国道325线钦北区人民医院路段,一辆桂N02***号牌小型越野客车在车顶处装置闪光灯,并在行进时开着闪光灯,闪耀的强光极度影响后车的行车安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大众告发后,大队当即打开查询,根据告发视频确定了桂N02***号牌小型越野车。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了该车辆的行车轨道以及常常活动的路段。
3月21日,大队民警肖荣志根据该车的行车轨道,带领辅警巡查至国道325线康桥路段时,发现停在路旁边的桂N02***号牌小型越野车。经查,该车车顶装置有一个爆闪式的灯具,一旦敞开,会宣布扎眼的黄光,其行为涉嫌不合法装置标志灯具。民警随即电话告诉驾驭人康某当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通过民警的批判教育和普法宣扬,驾驭人康某也深入知道到了过错,对当晚驾驭车辆时一直开爆闪灯对正常行进的车辆形成的影响表明歉意,表明往后必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令和法规,文明行车。
最终,根据相关法令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驭人康某处以罚款1000元,撤除并收缴不合法装置的灯具。
更改车身色彩是答应的!但要在改动后十日内到车管所存案,并且要注意避开专用车辆的配色,比方:警车、救护车、消防车。
轿车替换同类型发动机是答应的,但不能随意替换,必定要去车管所处理合法手续!发动机作为输出动力装置,有必要和轿车其他部件相配套,私自改装不安全。
在车身贴贴纸、广告是答应的!但不能大面积的运用,也不能遮挡后视镜和仪表盘。
加装车顶架是答应的!但绝不能改动车身的长度和宽度。为防止加装车顶行李架后,车辆重心高度产生较大改变,对乘用车加装车顶行李架后,车辆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300毫米。